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
各繳存單位、繳存職工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:
為抑制房價過快增長,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支持繳存職工合理的購房需求,根據國家關于房地產市場政策調控因城施策、分類指導的總體要求,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五次會議研究,決定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,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。居民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%;購買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%;停止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二、繼續暫停受理不在滄州繳存住房公積金、在滄州購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。
三、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確定方式??少J款額度=借款人賬戶余額×10×繳存時間系數+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×10×繳存時間系數,且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和還貸能力。(繳存時間系數為:繳存時間滿6個月至24個月的為1;滿25個月至36個月的為1.2;滿37個月至48個月的為1.5;超過48個月的為2。)
賬戶余額不足1萬的按1萬計算。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賬戶余額。
四、繼續實行貸款放款輪候制。
以上政策調整,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。
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2017年3月31日
上一篇:暫無信息!